关于《南京江北新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9 09:00:00   来源:科技创新局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一、制定背景

根据新区重点打造的“3+3+X”现代产业体系目标定位,金融产业作为三大新兴产业中高端现代服务业的代表产业,近年来呈现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健全,特色金融板块迭创佳绩,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幅提升,金融发展活力有效激发,地方金融生态日益完善。2017年至2022年,6年时间江北新区金融业增加值从105亿元增加至327亿元,占全市金融业增加值比重从7.75%上升至14.87%。

为加快引进和培育金融机构,推进扬子江新金融中心建设,江北新区以省、市金融政策为指导,以新区金融业发展需求为基础,对标先进地区最新金融发展支持举措,在原金融产业政策基础上进行更新和升级,制定了《南京江北新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共有十条。奖补对象包括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创新型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金融配套服务机构、股权投资企业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等。奖补条款涵盖金融机构落户奖励、办公用房扶持、经济贡献奖励、金融创新奖励及金融招商奖励等。

政策鼓励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及其专业子公司、专营机构、区域总部或一、二级分支机构落地江北新区,全面提升新区金融资源供给能级,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政策支持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创新型金融机构以及金融配套服务机构,不断丰富新区金融资源供给体系,打造健全完善的金融产业发展生态。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最高给予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政策聚焦江北新区数字金融、绿色金融、跨境金融、股权投资等特色领域的创新发展和机构集聚。鼓励股权投资机构落户,单只基金最高给予1500万元奖励;深化QFLP、QDLP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提供全流程辅导、服务;推动金融领域关键技术创新,对金融科技重大基础设施、重要功能性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业务,对申请挂牌的绿色银行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政策新设江北新区(自贸区)金融创新奖,主要奖励以提高金融配置效率、扩大金融市场规模、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保障金融运行安全为主要特征的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等优秀金融项目。根据项目的影响力和贡献度,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政策特点

一是在定位区别上,江北新区新增金融科技、绿色金融、跨境投融资等具有新区(自贸区)特色定位的条款,涵盖特色机构奖励、专项业务奖励、应用场景奖励等;同时新设金融创新奖励、第三方招商奖励,鼓励新区金融机构进行制度创新,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金融招商。

二是在奖补对象上,江北新区新增地方金融组织、创新型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三类金融机构,同时新增金融机构二级分支机构落地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按规定标准享受落地奖励、办公用房、金融人才和创新奖励。

三是在奖补标准上,江北新区在金融机构专业子公司、区域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金融控股公司、新型要素交易平台上,相对其他地区具有比较优势。本政策措施适用于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本政策措施与其他同类政策意见有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对特别重大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

四、适用范围及生效时间

本文件适用于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及兑现程序由江北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