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依法施划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二、收费标准
白天时段为8:00至20:00,每30分钟1.5元;夜间时段为20:00至次日8:00,每60分钟1.00元。
三、计费时间
1.收费计时单位白天时段为30分钟,夜间时段为60分钟,不足一个收费计时单位的按一个收费计时单位收费。车辆进入停车泊位15分钟后开始计费,前15分钟实行免费。
2.白天时段连续停放超过6小时,不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一律按6小时收费。
3.夜间时段连续停放超过6小时,不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一律按6小时收费。
4.停车时间横跨多个时段,按照每个时段的收费标准累计收费。
四、支路临时停车泊位对周边居民可执行包月优惠政策,由停车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方案,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五、对停车收费管理的其它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南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价规〔2018〕1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收费标准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