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3 18:00:00 来源: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字体大小:【大】【中】【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产业类技改(扩)项目准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委部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江北新区产业类技改(扩)项目准入评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南京江北新区产业类技改(扩)项目
准入评估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江北新区产业类技改(扩)项目评估审查决策机制,推动新区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相关政策,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评估原则
聚焦新区主导产业体系和产业链定位,以“提质、增效、安全、绿色”为原则,围绕技改(扩)项目准入,建立“现有项目回顾、拟建项目评估”的联合会审机制,推进产业关联度强、技术水平高、绿色安全的技改(扩)项目建设。
二、评估范围
江北新区直管区现有企业利用自有(租赁)土地、厂房进行涉及产品产能变化的产业类技改(扩)项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投资额超过5000
元人民币的项目;
(二)已列入搬迁、关停计划企业的项目;
(三)属于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限制建设的项目。
三、评估内容
(一)现有项目回顾
1.经济指标。企业近三年亩均投资、产值、纳税,现有生产线达产情况。
2.履约情况。是否按照招商引资协议完成投资、实现利税、土地(厂房)利用等情况。
3.安全生产。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近三年是否有生产安全事故、安全违法行为或信访投诉,现有项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4.生态环境。现有项目是否符合生态环境管理要求,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环境问题,近三年是否有生态环境类违法行为及其他问题。
(二)拟建项目评估
1.产业契合度。是否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是否属于国家支持鼓励的高新技术领域;是否符合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是否属于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关联项目。
2.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亩均投资、产值、税收是否优于《江北新区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或园区(街道)规定的投入产出强度。
3.用地性质相符性。是否符合江北新区国土空间规划。
4.安全风险。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是否涉及新增重大危险源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5.环境影响。是否符合区域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等相关环境保护要求;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能在企业内部或园区(街道)平衡;园区(街道)配套环境基础设施是否能满足项目需求。
6.能效水平。是否采用国际、国内行业先进的工艺与设备,能效水平国内领先;涉及“两高”项目新增能耗的,企业内部或园区(街道)是否能落实新增能耗减量替代指标。
7.科技创新度。包括企业竞争力、产品和生产工艺的创新性和领先性,是否属于知名团队科研成果转化、产品是否填补国内空白等情况。
四、评估流程
(一)园区(街道)预审
1.企业按照本办法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备案申请表(附件1);
(2)项目申请报告或可研报告(包含本办法评估内容)。
2.园区(街道)收到申请材料后,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准入初审意见(附件2)。
(二)部门联合会审
1.行政审批局会同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和商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项目开展联合会审;特别重大或技术复杂项目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组织专家论证或评估。各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会审意见书面反馈至行政审批局。
2.行政审批局于5个工作日内汇总各部门、园区(街道)及专家论证意见,出具评估意见(附件3),报新区管委会专题会审定;特别重大项目需上报新区党工委会研究决定。
(三)本办法评估范围之外的技改(扩)项目,由园区(街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行政审批局备案。
五、结果应用
通过评估的项目,投资主体应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其评估意见可直接应用于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各审批部门应采取并联审批、告知承诺、豁免清单等改革方式,简化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提高项目审批效能。
六、组织保障
1.成立江北新区产业类技改(扩)项目评估审查领导小组,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和商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相关园区(街道)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产业类技改(扩)项目评估工作专班,由行政审批局牵头承担产业类技改(扩)项目评估审查日常工作。
2.项目属地园区(街道)为产业类技改(扩)项目初审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产业类技改(扩)项目初审工作。
七、本办法由江北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
附件: 1. 江北新区产业类技改(扩)项目备案申请表
2.江北新区产业类技改(扩)项目园区(街道)初审意见表
3.江北新区产业类技改(扩)项目评估意见表
江北新区产业类技改(扩)项目备案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投资总投资 | 项目资本金 | ||||
计划开工时间 | 建设周期 | ||||
建设性质 | |||||
行业类别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
是否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 |||||
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平衡方案 | COD、NH3-N、SO2、NOx、VOCs、颗粒物等 | ||||
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及指标来源 | tce/a(当量值), tce/a(等价值) | ||||
建设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附件2
江北新区产业类技改(扩)项目准入初审意见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 概况 | 项目建设单位 | 投资额 | 万元 | ||||
建设 地点 | 开工时间 | 年 月 | |||||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初审意见 | |||||
1 | 现有项目回顾 | 企业近三年亩均投资、产值、纳税,现有生产线达产情况 | |||||
2 | 企业是否按要求完成投资协议核心内容 | ||||||
3 | 现有项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近三年是否有生产安全事故、安全违法行为或信访投诉,如存在上述情况是否已妥善解决 | ||||||
4 | 现有项目是否符合生态环境管理要求,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环境问题,近三年是否有生态环境类违法行为及其他问题,如存在上述情况是否已妥善解决 | ||||||
5 | 拟建项目评估 | 是否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是否属于国家支持鼓励的高新技术领域;是否符合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是否属于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关联项目 | |||||
6 | 亩均投资、产值、税收分别不低于600万元/亩、1000万元/亩、50万元/亩 | ||||||
7 | 是否符合江北新区国土空间规划 | ||||||
8 | 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 ||||||
9 | 是否涉及新增重大危险源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 ||||||
10 | 是否符合区域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等相关环境保护要求,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能平衡 | ||||||
11 | 园区(街道)配套环境基础设施是否能满足项目需求 | ||||||
12 | 是否采用国际、国内行业先进的工艺与设备,能效水平是否国内领先 | ||||||
13 | 涉及“两高”项目新增能耗的,企业内部或园区(街道)是否能落实新增能耗减量替代指标 | ||||||
14 | 是否有科技创新相关内容,企业竞争力,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 | ||||||
项目存在问题 或相关建议 | |||||||
园区(街道)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江北新区产业类技改(扩)项目评估意见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 概况 | 项目建设单位 | 投资额 | 万元 | |||||
建设 地点 | 开工时间 | 年 月 | ||||||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 容 | ||||||||
序号 | 审查内容 | 会审部门 | 会审意见 | |||||
1 | 现有项目回顾 | 企业近三年亩均投资、产值、纳税,现有生产线达产情况 | 经济发展局 | |||||
2 | 企业是否按要求完成投资协议核心内容 | 投资促进和商务局 | ||||||
经济发展局 |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3 | 现有项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近三年是否有生产安全事故、安全违法行为或信访投诉,如存在上述情况是否已妥善解决 | 应急管理局 | ||||||
4 | 现有项目是否符合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是否存在重大环境问题,近三年是否有生态环境类违法行为及其他问题,如存在上述情况是否已妥善解决 | 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 ||||||
5 | 拟建项目评估 | 是否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是否属于国家支持鼓励的高新技术领域;是否符合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是否属于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关联项目 | 经济发展局 | |||||
行政审批局 | ||||||||
6 | 亩均投资、产值、税收分别不低于600万元/亩、1000万元/亩、50万元/亩 | 经济发展局 | ||||||
行政审批局 | ||||||||
7 | 是否符合江北新区国土空间规划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审批局 | ||||||||
8 | 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 应急管理局 | ||||||
9 | 是否涉及新增重大危险源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 应急管理局 | ||||||
10 | 是否符合区域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等相关环境保护要求,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能平衡 | 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 ||||||
11 | 园区(街道)配套环境基础设施是否能满足项目需求 | 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 ||||||
12 | 是否采用国际、国内行业先进的工艺与设备,能效水平是否国内领先 | 行政审批局 | ||||||
经济发展局 | ||||||||
13 | 涉及“两高”项目新增能耗的,企业内部或园区(街道)是否能落实新增能耗减量替代指标 | 经济发展局 | ||||||
14 | 是否有科技创新相关内容,企业竞争力,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 | 行政审批局 | ||||||
项目存在问题 或相关建议 | ||||||||
联合会审意见 | □同意项目准入,报管委会审定 □项目存在异议,需报管委会研究讨论 | |||||||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综合部 2022年12月1日印发 | ||||||||
南京江北新区产业类技改(扩)项目准入评估办法(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