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1-01609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解读材料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11-2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水土保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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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制定背景
实行水土保持告知承诺改革,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重要举措。2020年,水利部出台《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全面推行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制。2020年9月,新区行政审批局率先启动《江北新区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3日印发实施。
二、《办法》主要内容
新区水土保持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包括改革适用范围和条件、材料、办理流程、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承诺审批后,企业只需提供承诺,报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行政审批局经形式审查后即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企业办理手续速度大大加快。
三、《办法》主要特点
江北新区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审批改革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是适用范围更广,自贸区有突破。除报告表及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改革的项目外,自贸区(南京片区)范围内征占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下且挖填土方量不超过20万方的项目也可以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受惠企业更多。
二是程序更简化,流程实现“351”。企业提交3份材料:方案报告、承诺书、申请书;实行5个步骤:专家函审、自主公开、提交申请、当场审批、现场公开;审批实现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当天即可拿到批复。
三是监管机制更健全,验收更简化。建立批后监管机制,2个月内开展核查,同时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行项目全覆盖检查;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项目,验收时只需提交验收鉴定书1项材料,切实为企业“减负”。
四、《办法》实施预计效果
通过告知承诺审批,项目的水土保持手续将更加高效。据测算,实现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承诺改革后,平均每个项目的方案编制和审批的时间由3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审批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真正实现水土保持方案“立等可取”。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