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3-25078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解读材料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0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京江北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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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的必要性
按照江苏省《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南京市《关于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江北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江北新区管委会编制了《南京江北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生物医药作为江北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目前正处于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本次生物医药产业若干措施在制定中注重贴合新区生物医药产业特色,提升政策在招引项目和培育产业的支撑力量,集聚资源助力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
二、制定依据
1、《“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
2、《“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发改高技〔2021〕1850号)
3、《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发〔2021〕59号);
4、《关于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宁政发〔2022〕96号);
5、《南京江北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六条措施(试行)》(宁新区管规字〔2022〕2号)。
6. 《江北新区(自贸试验区)高层次人才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宁新区委发〔2021〕12 号)
三、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分为五个方面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及创新项目落户
支持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在新区建设,加强对初创项目的落地支持。对于新批建的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按国家或省级拨付到位金额,给予1:1配套支持。鼓励知名临床专家、科学家、教授或已有成功创业经历者创立的对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科技型创新企业落户,最高给予1000万元项目资助,降低科学家等高层次人才的创业门槛。
(二)支持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
对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新区进行转化、制造与销售的创新药物,根据其研发进度分阶段予以奖励;对自主研发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根据其研发及产业化进度分阶段予以奖励。重点加大对1类创新药物的临床试验奖励,持续支持三类医疗器械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
(三)支持生物医药领域产业化项目建设
对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的产业项目,及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厂房等,含设备、GMP标准厂房装修等)达6000万元以上的新药产业化项目和3000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四)支持生物医药企业投融资
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生物医药科技创新天使基金,对依法设立的各类市场化运行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带动生物医药创新项目总部(研发、产业化、融资及未来上市主体)落户新区的,增加基金对新区生物医药企业投资到账的奖励,鼓励生物医药企业融资上市。
(五)优化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生态
支持生物医药产品委托生产、临床试验机构发展,支持国家医保申报及首台(套)应用示范,支持科技服务资源开放共享,支持高层次人才集聚,支持专业会议活动举办,全方位保障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各类资源。
四、生效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图解:一图读懂 《南京江北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