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1:20:00   来源:财政局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新区财政局对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编制了《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局认真贯彻《条例》和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做好财政、金融、国资、审计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功能,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制定我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公开职责和范围依法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江北新区预决算、财政局部门预决算、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审计审前和调查结果公告、重要文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及发布、建议提案答复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积极做好工作信息公开。2024年,财政局共主动公开信息近150余篇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50余篇,网站信息报送并被采用26篇,主流媒体采用52篇次,系统刊物采用12篇次,新区两微一端等平台采用10篇。公开渠道以新区官网和“两微”为主体,以省市级主流媒体、系统刊物等为补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国企管理的审计监督,财政局以书面形式进行了答复,申请人均未表示有异议。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认真履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校对和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安全、符合规定、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财政信息”“政府采购”“国有企业”“审计信息”等新区官网栏目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同时依托新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发布财政工作成效、金融发展成果、国企动态、审计项目等信息,有效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不断提高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

以省、市、新区政务公开检查为契机,围绕政务公开领域的应公开未公开、栏目更新、栏目组配调整、外链筛查、错敏词等问题,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时及时提醒业务部门纠错改错,推动局政务公开信息安全、准确。本年度不存在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需要被追责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政策文件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一些政策的制定背景、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不够深入,部分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规范。

下一步,财政局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升政策信息公开质量。深入解读政策实施的目标、路径和预期效果,提高政策透明度。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采用图解、数据对比等形式,使公开信息更加生动、形象、易于理解。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开主体责任。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与局内各业务单元的沟通提醒,督促各业务单元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财政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和梳理力度,确保依法公开、按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我局主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件。建议提案的答复均已在新区网站公开。

2.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