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09:00:00   来源:建设与交通局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新区有关要求编制,所列数据包含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浦口区城乡建设局、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浦口区交通运输局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综合办(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苑路9号)。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重点围绕城乡建设、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交通运输、部门决算、建筑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信息84条,发布部门动态64条,全年公示行政许可88件、行政处罚201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要求,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针对公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承办人需在规定时限内,依据法律、政策、工作进程以及客观事实进行回复与答疑,规范办理流程,确保全环节严格依规操作。全年共处置依申请公开信息35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强化领导力度,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定期对信息进行梳理、更新与动态调整,提高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审核后公开。全年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无废止失效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将政府公开信息视为核心环节,紧密依托新区官网这一政务公开首要平台,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及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得到严格把控。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指派专人负责及时维护更新政务新媒体信息。明确相关责任分工,在信息审核上依托“三审三校”的信息审核工作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审查,进一步标准化信息发布流程。根据我局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遵循“公开依据、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要素,重点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致力于提升公开效益。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与保障,采用项目化方式进行督查督办,指派专人负责,并注重信息公开的维护与更新,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常态化开展政务新媒体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与相关岗位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公开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9

0

0

0

0

12

3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0

0

0

0

0

12

2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3

0

0

0

0

0

5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2

0

0

0

0

0

72

(七)总计

339

0

0

0

0

12

35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1

6

0

1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内容的深度与覆盖面有待进一步平衡。对专业性信息的解读有待深化,全过程、系统性公开有待加强。

2.公开队伍的常态化培训与能力建设需加强。工作人员应对新要求、处理复杂申请及舆情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3.数据开放与应用水平有待深化。数据资源的系统梳理、规范开放与价值挖掘有待推进。

(二)改进情况

1.深化内容建设,提升公开质量。丰富重要政策解读形式,探索建立重点领域全链条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信息供给的针对性与透明度。

2.加强能力培训,夯实工作基础。围绕法规、实务与平台操作开展常态化培训,完善内部协调机制,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3.推动数据治理,促进有序开放。在保障安全前提下,优先推动民生相关数据集开放,探索数据创新应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年报中所列数据系由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浦口区城乡建设局、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浦口区交通运输局四家汇总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