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0:55:00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联系。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邮政编码:210032;咨询电话:025-8802915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江北新区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定位和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有效提升公开精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江北新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和要求,细化分解全年任务。进一步强化全流程政务公开,不断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增强公开实效、丰富公开内容,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300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发布信息2616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354项,全年办理1744156件;围绕“六稳”“六保”,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教育民生等政策文件以图片、动画等多种方式制作发布政策解读25条,发布征集调查28期,召开新闻发布会13场,组织专题在线访谈1期;扎实开展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建立回应关切相关机制,全年新区12345政务热线处置群众诉求20.3万件,处置回应网络舆情698件,办理主任信箱咨询744件,编制政策问答手册及汇编热点问题24期。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落实《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等要求,强化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流程管理,答复前充分做好与申请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和法律顾问严格把关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依法合规、优质高效。2022年,新区各行政机关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7件,其中管委会本级48件,新区各部局、各直属单位、各街道459件;办结上年结转件20件,结转下年办理8件。全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9件,办结量同比上升8.8%,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类型与2021年度相似,仍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以及环境保护、建设工程等领域。全年新区各单位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6件,被纠错7件;行政诉讼案件8件,被纠错1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进一步强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做到审查全程在线留痕,实时查询追溯。不断提升档案信息服务层级,在OCR、语义分析引擎和知识库的支撑下,建设馆藏开放档案智能鉴定系统、智能查询系统。在建设领域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流程上,实现与市BIM智能审查系统全过程业务协同对接融合。线下开设新区首家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质量小站”,以热线电话、网络答疑、现场咨询等方式精准办结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全节点政府信息动态公开推送,全年精准办结服务事项352项,按问题类别梳理拟定政策问答31条。组织开展2022年度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管委会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管委会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梳理完善网站法定信息公开目录,对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增设涉农补贴子栏目,新增优化营商环境惠企专区等专题专栏2个。上线企业服务直通车平台,建立企业诉求闭环管理机制,对于企业提交的诉求,按照诉求类别、诉求内容和受理范围等要素,明确办结时限。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的监管和整治,对存在问题的立即督促整改或关停、注销,2022年全年共计完成人工巡查233次,组织第三方监测5次,累计注销政务新媒体4个。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开展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检查,编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示单2期,督促整改。对历史信息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整改时效、表述、错误链接等问题,做到信息有发布、发布有维护、维护有成效。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抽查1次,抽查指导2家单位。强化业务培训,年内组织召开新区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培训会1次,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网站信息发布注意事项学习培训1次,赴所辖街道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制定2022年度江北新区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年度考评工作。本年度不存在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需要被追责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7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2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22

行政强制

                       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1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3

  119

  2

   0

  9

  4

50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2

  0 

   0 

  0

  0

 2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3

  109

  2

   0

  7

  0

2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1

   4

  0

   0

  2

  2

 8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0

  0

   0

  0

  0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1

   0

  0

   0

  0

  0

 1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2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1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9

   4

  0

   0

  0

  2

1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2

   0

 0

   0

  0

  0

 12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2

   0

  0

   0

  0

  0

 22

(七)总计

383

 121

  2

   0

  9

  4

5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7

0

2

16

3

1

0

0

4

2

0

0

2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江北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公开形式多样化创新不足;公开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优化。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新区各单位不断加大决策公开、会议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开力度,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取文字、图片、动画、视频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涉及民生热点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有针对性地解答关注点疑惑点,助力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持续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注重全面检索政府信息,及时向可能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发函,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及答复意见,注重发挥补正、沟通的作用,对申请不明确的及时与申请人联系,通过有效沟通掌握其申请信息公开的真正目的、相关诉求。编发《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和常见问题》,加深新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法规规定及专业知识的理解,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精心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结合培训对象特点,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点对点指导、协调,不断提升新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防止人员流动导致的工作断档现象出现。

四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发挥管委会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展示内容及效果。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对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表述错误和错别字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阵地建设,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积极推动新区政务新媒体做优做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新区管委会及各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是上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按照国家、省、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印发江北新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责任分解到新区各具体单位,并逐条、逐项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工作均按要求落实。

三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新区各单位办结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2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