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12:05:00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江北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提效能作用上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新区管委会重点工作,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及时公开并解读规范性文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提前向社会公布决策依据、决策草案、草案解读,并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聚焦教育、医疗、营商环境等企业群众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积极发布管委会中心工作和便民利企信息,不断提升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服务百姓的影响力。及时公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1项普惠性政策,集成电路高质量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金融产业发展、外资扩量提质、外贸培优扶强、会展高质量发展等6个专项政策及其解读文件,构建“普惠+特色”“产业+企业”“生产+运营”“纾困+成长”的全场景的政策体系,积极引导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本年度在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056条,其中在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发布信息2408条。发布政策解读50余条,发布征集调查19期,收到调查反馈14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本年度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341项167万件。及时有效解决群众诉求,本年度办理新区12345政务热线服务群众诉求20.2万件、主任信箱咨询538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遵守《条例》和省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诉求办理流程,对申请内容较多、涉及范围较广的申请件,在办理过程中加强部门间动态沟通,做到同步答复、口径一致。发挥律师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专业优势,提升答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探索在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中实行“依法答复”和“便民告知”相结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尽公开”,切实提高为民办事效率。本年度新区各行政机关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4件,其中管委会本级22件,新区部局、直属单位、街道532件;办结上年结转件8件,结转下年办理13件。全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9件。新区各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17件,被纠错2件;行政诉讼12件,被纠错2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不断推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向纵深发展,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机制,将“先审后发”的要求落实到信息发布的全过程、各环节,做到全程在线留痕,实时查询追溯。“江北育未来”数字化平台为新区学生家庭、中小学幼儿园提供丰富、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区创建,全力实施“区街同权”医疗保障公共管理共治模式,目前新区7个街道医保服务设施齐全,方便企业、群众在“家门口”进行“一站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新区管委会网站栏目进行增删改,确保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公开准确,高质量打造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积极鼓励各单位拓宽公开渠道,借助省、市专项网站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在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利用办公场所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双公开”。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强化制度建设,印发《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把握好政务新媒体这一网上政务重要一环,优化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定期抽查、季度检查、工作约谈等机制,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修订完善本年度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工作考核指标,做到常规工作与阶段性重点工作相结合、总体印象与客观评价相结合、平时记录与年终成效相结合,努力提升考核的精准性和说服力。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专项与综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务公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开展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专题业务培训,加强日常指导,实时协调督促,做好解惑答疑,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本年度不存在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需要被追责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0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9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428.4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4

  89

  1

  0


 0

  0

 5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0

  80

  1

  0

 0

  0

 2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4


  1


  0


  0


 0


  0


  8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0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1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6


  4


  0


  0


 0


  0


 1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1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2

  1

  0

  0

 0

  0

  53

(七)总计

 460

  88

  1

  0

 0

  0

 5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1

  0

  0

 0

  0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3


2


 0


2


17


2


1


1


2


 6


 4


 1


0


 1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江北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仍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现象,信息发布审核有待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监管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

2024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和提升工作:一是紧扣工作重点,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围绕稳岗就业、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等,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关切回应等工作;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解读,丰富解读形式,解读核心内容,增强解读效果。二是健全监督保障,加强工作沟通交流。严控工作人员变动和工作交接不规范问题,梳理并形成政务公开工作交接事项清单,规范新区各单位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督促各单位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三是严格督导考核,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坚持考评引导。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季度监测反馈结果和政府网站运营情况,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力争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四是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新媒体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监测、定期核查、及时提示和限时整改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持续提升新区各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江北新区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江北新区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共18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