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江北新区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8-15 15:35:00来源:河长办
各区级河长联系部门、各街道、相关园区:
为深入推进新区2022年河长制工作,根据《2022年度南京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宁河长办〔2022〕1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江北新区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江北新区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打造河长制3.0升级版的关键之年。根据市河长办《2022年度南京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江北新区2022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
一、强化河长履职尽责
(一)落实河长履职要求。强化各级河长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提高河长履职尽责能动性。提高河长制培训专业性与覆盖面。按照《江北新区河长履职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量化各级河长履职要求,通过会议部署、现场巡查、交办督办等方式,不断强化履职效能,推动河湖突出问题整治销号清零,高标准完成责任河湖管理保护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河长履职保障。深化落实江北新区河长制联系部门工作制度,以联系部门为抓手,服务好河长巡河履职的同时,督促跟进河长交办问题落实情况;配合完成区级河长河道“一河一策”修编工作,及时提醒河长履职。健全“河长办+联系部门”协作机制,完善部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分办督办,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三)加大督查检查激励力度。各街道(园区)河长办持续加强对下一级河长责任河湖的督查巡查。新区河长办将定期通报河湖突出问题和河湖长履职情况、巡河效率,对履职不到位、效率不高、责任河湖存在重大问题且整改不力的河长及相关部门,及时约谈提醒,强化追责问责。适时开展优秀河长和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表彰激励。
二、落实河湖管理保护任务
(四)助力长江大保护。新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助力新区长江河长落实《长江保护法》,科学谋划、综合施策,发挥长江段格化管理机制效能,巩固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成效;完善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落实闭环监管;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7%,确保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实现负增长;推广养殖尾水生态化综合治理技术,促进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开展长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保护长江南京段水生生物多样性。
(五)巩固消黑消劣成效。加强国、省、市考断面预警,巩固消黑成效,高水平推进消劣工作,确保13个国省考断面、9条入江支流水质达标。协调推进滁河等主要流域性河湖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和整治工作,推进其他国省市考断面所在流域、骨干河道等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杜绝污水直排。继续推进片区雨污分流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加强工地、沿街餐饮、洗车等重点排水户监管,整治“小、散、乱”,杜绝污水乱排,保障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
(六)持续清理河湖“四乱”。持续聚焦长江、滁河、马汊河等流域性河道,兼顾骨干河道、中小河流、农村河塘,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河湖“清四乱”工作,动态排查、清理、整治河湖问题,完善“四乱”清单库,杜绝增量、消减存量,落实长效管控。落实省、市关于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任务,及时反馈并整改上级督查暗访的问题。
(七)全力建设幸福河湖。严格落实《南京市幸福河湖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2年按计划数量完成新区七里河、珍珠河、珍珠北河等3条河道幸福河湖建设任务。配合完成已建成的幸福河湖专家评审复核,做好骨干河道幸福河湖的申报工作。
三、提升河长制体系效能
(八)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规范各级河长办设置,明确专人负责。充分发挥河长办“统筹、协调、分办、督办”的作用,突出统筹协调带动,突出督查考核驱动,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形成河长牵头、河长办统筹、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
(九)深化河长制工作考核。新区河长办承担新区总河长对街道级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考核,对区级有关部门河长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街道级河长履职情况开展量化评价,将基层河长巡河效率纳入考核。
(十)夯实河湖管理保护基础。及时更新完善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水体名录,做好河长制公示牌更新维护,在新区官网河长制专栏及社会媒体平台每半年公示一次河长名单,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专职队伍、兼职人员和民间力量相结合的巡河员、护河员队伍,明确河湖管养办法、建立管养队伍、落实管养经费。推行农村河塘“五位一体”管护,推动水葫芦等水面漂浮物的专项治理和联合打捞行动,进一步完善“小微水体片长制”等精细化管护模式。
(十一)引导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河长制宣传,开展河长制主题公园等水文化载体的建设,增强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了解,鼓励群众参与河湖管理与监督。适时开展优秀民间河长评选,营造全民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和幸福河湖建设的良好氛围。
(十二)加强信息报送质量。各区级河长联系部门需及时报送区级河长履职相关信息,每年不少于1篇。各街道(园区)要加强河长制信息动态报送,提高报送质量,每月信息报送数量不少于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