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市委、新区党工委的决议,及时向新区党工委报告辖区(根据新区对于街道与平台相关事项管理权限的划分确定管理范围,下同)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研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职责,负责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管理,对新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在街道配置的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建议。
6.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政协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7.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等工作。
8.承办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新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2.负责参与辖区城乡规划管理、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使用和验收等工作。
3.负责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负责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4.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及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工作。
6.负责推进居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负责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
7.依法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8.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垃圾分类等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河道、水利设施管理。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工作。
9.负责研究提出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以及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对街道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投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测。
10.负责联系驻区平台、企业、“两新”组织、商务楼宇等,优化投资环境,协同推进重点工作。负责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承担各类经济组织和特色产业服务工作,打造新区核心区域传统与现代相融合的特色名片。
11.负责承担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职责。辖区财政财务、税源管理服务、内部审计、人才科技、农业农村等工作。
12.按照权限及受委托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开展相关领域的审批服务执法工作。
13.负责统筹新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在街道配置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履行相应职责。
14.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关于内设机构设置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综合协调、规范管理;承担街道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建立和运行辖区突发事件快速报告机制;负责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考核任务管理、督查督办和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调研和改革等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企三新”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等工作;做好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街道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市新区的重大决策;负责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宗、侨台相关工作;负责统筹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其他工作阵地工作,为街道各类党群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负责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的培育服务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辖区内的社区科普活动职责;负责做好群众文化、体育等工作;负责街道工会日常事务工作,承担辖区平台范围以外进驻企业单位的工会组建职责。
(三)民生保障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公办民办普惠园规范化管理、幼儿看护点管理工作;负责协助上级对辖区内中学、小学及成人教育进行监督和其他协调协管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健康教育、职业健康监管、妇幼健康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民政事务,开展扶贫帮助、社会救灾救济、抚恤慰问、慈善捐助、残疾人员救助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建设,引导居民自治工作;负责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及社会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
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辖区平安稳定职责。负责信访、维稳、治安事件应急、禁毒工作以及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安全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重点地区、居民区和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整治及治安防范工作;协调司法行政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民事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承担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日常工作,推动审批服务执法与网格治理有机衔接,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推动区域内数字治理“一网统管”等数字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利用云平台管理街道联动指挥中心的日常运行工作,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各类问题的流程办理;负责“12345”及其他政府服务热线各类便民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街道人武部日常事务工作,承担辖区民兵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兵役登记职责。
(五)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协助、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等工作,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监管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负责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街道规划建设,配合做好城乡规划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街道小型工程管理和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生活垃圾卫生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及园林绿化工作;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各项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协助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的管养工作;负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实施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与解释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征收项目的被拆迁户产权调换房与拆迁安置房的审核、复核、分配等工作;负责涉水调查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辖区河湖开展定期巡查;负责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工作。
(六)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职责;负责企业服务、投资促进、项目人才引进、产业提升、项目推进落地工作;整合区域资源,优化营商环境,协调相关部门为重大项目、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负责集体资产管理;承担辖区相关统计调查和各类普查、调查工作;开展辖区内企业依法经营、纳税等事项管理,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法宣传、税务管理、税收征管工作;负责组织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街道年度预算方案,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预算,督促街道有关部门预算执行,编制年度财政决算;负责街道财务、资产、票据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承包土地管理、国有(集体)资产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按照权限及委托执法清单开展相关领域的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和组织协调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派驻街道的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负责配合新区职能部门执法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市场监督、食品药品、防震减灾、违法建设、机动车停车、市容城管、环境卫生等领域的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协助开展人民防空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教育,配合做好地下空间使用情况定期清查。
(八)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负责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审批流程再造,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负责做好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统一管理区级部门设在街道的政务服务窗口,负责对社区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人大、纪检监察工作机构按规定设置;群众团体按章程开展工作。
四、关于事业单位设置
(一)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按照权限及委托执法清单开展相关领域的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市场监督、食品药品、防震减灾、违法建设、机动车停车、市容城管、环境卫生等领域的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派驻街道的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负责配合新区职能部门执法开展巡查检查工作;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二)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承担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负责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审批流程再造,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负责做好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统一管理区级部门设在街道的政务服务窗口,负责对社区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三)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
负责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管理网格员、楼栋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及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收集社区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意见和诉求,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建议;负责“12345”及其他政府服务热线各类便民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利用云平台管理街道联动指挥中心的日常运行工作,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各类问题的流程办理。
(四)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统筹管理本中心及其他工作阵地,为街道各类党群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负责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的培育服务工作;负责街道工会日常事务工作,承担辖区平台范围以外进驻企业单位的工会组建职责,发展新会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街道人武部日常事务工作,办理本地区的民兵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兵役登记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的社区科普活动。
以上事业单位的具体职责按照《顶山街道内部工作机构职责清单》执行。
四、办公地址:吉庆路10号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025-5885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