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申请CA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理社保业务。http://rsj.nanjing.gov.cn/
没有申请CA的用人单位可通过邮箱办理社保业务。
1.请用人单位将需要办理的业务表格拍照或扫描并通过邮箱形式发送至jbxqhr@163.com,表格上请附上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2.新区就业社保部门办结后通过邮箱或电话形式给用人单位反馈办理情况。
3.原件等待疫情结束后用人单位将经办材料送至就业社保部门或者邮寄至就业社保部门,用人单位可根据地址的远近选择邮寄地址。邮寄地址: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或者江北新区旭东南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