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领取范围是?

发布时间:2024-08-09 14:59:00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领取范围和继承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