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9 15:00:00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大小:【大】【中】【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集中缴费期: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一般为每年的11月至12月,集中缴费期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无等待期。
非集中缴费期:非集中缴费期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设置等待期,等待期为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两个月。
新生儿、准新生儿、年度内的退役士兵、职工医保中断人员(中断90日内)、年度内刑满释放人员、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早从7月1日开始享受)不设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