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5-04-30 10:50:00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和商务局   字体大小:【】【】【】   浏览量: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升江北新区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水平,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特制定以下举措:

一、支持跨境电商载体建设

1.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对认定为省、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结合综合贡献,给予运营主体最高500万元的支持,专项用于房租补贴、园区运营、企业孵化、产业培训等支出。

2.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鼓励和支持本地经营的企业在境外投资或运营公共海外仓,对提供物流配送、海外共享办公、加工制造等服务,形成海外工作服务站的海外仓企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海外仓“抱团出海”,对租用公共海外仓且当前年度“9810”业务出口贸易额超500万元的企业,给予实际租赁费用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培育壮大跨境电商主体

3.支持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转型升级。依托江北新区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优势,引导和支持传统外贸和制造企业拓展工业品跨境电商出口渠道。对企业自建独立站且线上年贸易额首次超过500万元的,给予独立站建设方面50%的费用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线上年贸易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结合综合贡献,给予海外营销方面50%的一次性费用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支持跨境电商主体集聚发展。对在江北新区经营的优质中小企业、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结合综合贡献分别给予不超过500和3000平方米的办公载体支持,人均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且最高连续支持三年;对特别重大的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结合综合贡献给予不超过10万平方米厂房仓储支持,最高连续支持三年;存量中小企业发展达到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标准,参照新引进龙头企业政策支持。

5.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做大做强。制定卖家成长计划,支持具备细分领域行业影响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对跨境电商贸易额5000万元以上且保持正增长的企业,结合综合贡献,给予物流及规模跃迁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跨境生态体系建设

6.支持跨境人才培育。有计划、分层次引进跨境电商中高级专门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以上学历员工从事跨境电商工作并实际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8000元的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跨境电商青年人才在新区就业,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实习见习、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购房补贴和生活补助等政策优惠。

7.支持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创新推出跨境电商保等金融服务,为跨境企业提供50万-1000万元融资增信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10亿跨境电商专项基金,加速优质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支持跨境电商融资服务,对采用合规跨境保理融资的企业,按实际支付融资利息的1%-2%给予贴息补助,单户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8.支持跨境电商物流服务。打造新区完善的跨境电商物流服务体系,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物流仓储解决方案,结合综合贡献,按照服务新区企业数量、规模及运营情况,给予跨境电商专业物流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本文件适用于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自2025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市、新区出台相关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此文件所涉及奖补金额,各平台、街道、国企原则上按新区现行财政规定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