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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18-01807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8-11-02
生效日期:    2018-11-02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文  号:     关 键 词:    特种设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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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来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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