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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0-17433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 / 政策文件 / 其他
发布机构:    社会事业局 生成日期:    2020-03-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社保政策知识解答——退费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文  号:     关 键 词:    社保;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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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知识解答——退费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首先,为什么会产生退费这项业务呢?一般而言,产生退费的原因主要是多缴或者重复缴。例如对企业来说,延迟一个月或多个月办理停保,就很可能会产生企业多缴社保费用的情况,那么就需要把企业多缴的费用退还给企业;再例如同一时间段有多个主体缴费,产生了重复缴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也是需要办理退费的(多种劳动关系重复参工伤除外)。

退费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呢?首先,退费申请表是必须要填写的;其次,针对不同的退费情况,所收取的材料也是略有差异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企业因延期办理停保产生的退费,需要携带《南京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申报花名册》,根据表单上的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来确定企业应为员工缴至何时间段,退何时间段的社保费用;

因到达退休年龄产生的退费,需要携带《南京市参保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报审表》,《南京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申请花名册》,根据审批的退休时间来确定社保应缴至何时间段;

因入职新单位导致重复缴费的,需要携带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灵活就业人员退费申请表》(加盖公章),根据合同上的起始时间确定用人单位应从几月开始为该职工缴纳社保,然后退掉重复的时间段的社保费用;

因社保转移导致两地有重复缴费的,需要携带转移材料(一般情况下,社保经办机构会提供),根据社保缴费记录核定哪些时间段存在重复缴费;

因服刑产生的退费,需要携带判决书、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材料;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退费类型,对于一些比较少见的退费情况,办理时带上相关的证明材料或是说明材料,合情、合理、合法,那么也是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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