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1-3132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机构设置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建设与交通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2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机构设置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负责;管区;新区;工作;管理;统筹;管理工作;新型城镇;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一)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住房保障与房产、园林绿化、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牵头编制、协调实施直管区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编制各类建设项目建设专项计划;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各类建设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负责直管区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决算审批等;负责城建与综合交通收费管理;参与直管区住房公积金管理。
3.负责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市政交通项目立项审查、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投资控制、监督管理、重大事项的协调推进;负责直管区政府投资类重大建设项目的协调推进,检查监督重大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指导专业部门开展市政交通项目的前期研究和储备;负责各类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投标、施工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直管区建设行业管理和执法工作,指导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转型与工业化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负责建设市场管理工作和建设市场企业、人员及市场行为的诚信管理等。
5.统筹直管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负责拟订住房建设、住房保障等相关政策;负责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区人才安居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统筹做好人才公寓日常申请管理工作。
6.负责统筹、规范直管区房地产发展,拟订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房屋管理等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直管区房地产行业和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房屋转让、按揭、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及房地产企业相关管理,负责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负责直管区物业管理行业和市场监督管理;统筹推进直管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托管街道开展老旧住宅小区整治等工作。
7.统筹推进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负责编制直管区公路、水路、铁路、地铁、航空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各类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省、市投入地方交通工程建设的资金监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职责。
8.统筹直管区人民防空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人防规划体系,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和警报器管理维护;负责新区投资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依法审批人防工程的结建、易地建设、缴费、标注、竣工验收备案等行政许可;负责深化直管区人防宣传教育、组建人防专业队等工作。
9.统筹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试点工作,拟定新型城镇化建设政策;指导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试点与新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负责新型城镇化专项资金的分配与监督使用;负责直管区城乡统筹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人居环境的改善等工作。
10.负责直管区水务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
11.承担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北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暂行)>的通知》(宁新区管发〔2017〕23号)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2.负责内部行政运行和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党建、纪检、宣传、统战、信访、维稳、保密、作风建设、群团等工作职责。
13.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办2.规划计划办3.重大项目办4.交通运输办5.建设工程管理办6.住房保障和房产办7.园林与人防办8.审计办
(三)负责人:
彭向勇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5-88029917 邮编:210031
(五)办公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服贸大厦A座7楼
(六)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