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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2-00018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 / 社会保险信息 / 其他
发布机构: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1-10-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电力工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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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现将《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请及时告知省职称办。

原《江苏省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电力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pdf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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