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3-110783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政策解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0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京江北新区产业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产业科技;攻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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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赋予江北新区的战略定位,深入推进新区自主创新先导区建设,加快推动新区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借鉴省内其他城市做法,制定支撑保障新区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共推改革、深入合作的专用政策,本次配套出台《南京江北新区产业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充分调研长三角区域其他城市相关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并结合新区产业发展实际特点和需求,起䓍新区的产业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过程中,经与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平台等单位多次讨论,在走访服务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研发载体、企业联合创新中心以及其他区内龙头企业、创新企业中深入沟通,充分听取各方相关意见建议,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反复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支持范围与标准、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支持对象为符合新区主导产业方向的、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能够凝练提出重大科技攻关需求,并愿意投入自有资金协同外部技术力量开展技术联合攻关。同时明确了项目申报企业相关标准。
二是明确了项目组织实施主要分为项目征集与筛选、项目对接与谈判、项目立项与资金拨付等阶段。新区与省产研院共同组织征集、筛选真实且有价值的技术需求;新区和省产研院在企业与非关联单位签订技术攻关合同后,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拨付扶持资金。
三是强化了对项目监督管理。明确对项目过程监督,开展项目中期检查与验收,以及建立重大事项变更和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