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4-12535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重新公布浦口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浦口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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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为有效化解被征地群体问题隐患,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现就重新公布浦口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进行稳评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二、方案范围和主要内容
详见附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主要包括对本事项是否支持;是否会关注本事项的实施;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四、责任主体单位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五、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时,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2.公示期间,对该决策事项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责任主体单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提出,并请注明联系方式。
3.公示周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凤滁路48号,联系人:程传宝,联系电话025-88029886,邮箱277097610@qq.com。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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