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4-67944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科技工作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2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灵雀计划”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科技创新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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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业平台、街道,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北新区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先导工程(“灵雀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宁新区委发〔2017〕7号)、《关于优化江北新区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创新先导工程(“灵雀计划”)的意见》(宁新区管创发〔2020〕70号)的规定,现启动2024年“灵雀计划”企业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填报《江北新区“灵雀计划”入库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江北新区“灵雀计划”入库企业申报表》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提交至所在产业平台、街道。
(二)各产业平台、街道初审
各产业平台、街道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见附件1中“所在产业平台、街道初审意见”栏),填写《江北新区“灵雀计划”入库企业初审汇总表》(见附件2、3),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至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三)评审及公示
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专家和专业机构进行评审,评定后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四)政策兑现
各产业平台、街道组织入库企业申请政策兑现,按照新区“1+6”相关政策规定兑现资金。
二、相关要求
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材料、《江北新区“灵雀计划”入库企业初审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于9月6日之前,报送至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凤滁路48号1楼C103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 88020862
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88029535
附件:1.《江北新区“灵雀计划”入库企业申报表》
2.《江北新区“灵雀计划”入库企业(灵雀企业)初审汇总表》
3.《江北新区“灵雀计划”入库企业(小灵雀企业)初审汇总表》
南京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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