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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4-74234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食品安全监管 /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9-2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4年第7期)
文  号:     关 键 词:    不合格;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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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4年第7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市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江北新区部分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江北新区味恒久调味品店销售的玉米淀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20袋,共计4公斤,货值80元,已全部销售。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未查验该批次产品合格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52元;罚款500元。

2、江北新区特艾蛙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5.65 公斤,货值72元,已全部销售。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生姜种植环节农药使用不当,采购时查验未能发现。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72元;罚款1000元。

3、江北新区匠鑫匠味大排档店使用的生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3公斤,货值42元,已全部用于抽检,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农药使用不当,查验未发现。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2元;罚款1000元。

4、江北新区一公里一外水果店销售的洋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72.50公斤,货值809.10元,已全部销售。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为厂家饲养环节不合格导致的。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49.10元;罚款1000元。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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