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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4-95300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审前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9-0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江北新区党工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前公告
文  号:    宁新区审办公告〔2024〕9号 关 键 词:    审计;   ;新区;审计工作;新居;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同志;集团;国有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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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党工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前公告

宁新区审办公告〔202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及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按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委托对陈建鹏等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函》要求,南京江北新区党工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9月5日起,对宋泽青同志担任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雍建瑜同志担任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以来,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让审计工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宋泽青同志自2020年4月至2023年9月担任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雍建瑜同志自2020年6月至今担任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以来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以及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4年9月5日至11月30日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联系人:冯飞达   联系电话:88029309

监督电话:88029710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凤滁路48号1116室     

邮编:210031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认真核实反映的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南京江北新区党工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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