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5-05473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科技工作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0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产学研合作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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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宁科通〔2025〕1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
本年度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重点支持以下三类:
1.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支持2023年和2024年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与合作企业联合实施的合作项目,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江苏企业转移转化。
2.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支持在2024江苏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上国内高校院所与江苏企业达成合作协议,经大会组委会筹备组备案登记的合作项目,推动合作项目落实落地,吸引更多国内高端创新资源向江苏集聚。
3.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支持通过参加江苏省“成果(专利)拍卖季”或“J-TOP创新挑战季”技术交易活动,由江苏企业在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张榜发布需求,国内高校院所应征揭榜促成的合作项目,广泛吸引优势力量解决江苏企业实际技术难题,提高技术交易效率和质量。
二、申报条件
1.合作双方已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五技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完成合同认定登记。
2.项目负责人须为科技副总入选对象,或产学研大会达成的合作项目高校院所方负责人,或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技术输出方负责人。项目参加人员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院所及合作企业人员,项目参加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3.合作项目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截至申报截止时间,合作企业已就合作项目累计向高校院所投入合作经费30万元以上。2021年(含)以来已立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同一企业限报1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组织方式
1.本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合作企业为主体向所在地科技局申报。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地区申报项目审核工作,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本辖区申报项目推荐工作。
2.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智能服务平台(“技联在线”)网站(https://jlzx.jspc.org.cn)→产学研合作项目填报窗口,按申报系统提示填报。申报人填报完成并经线上审核通过后,将线上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导出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合作企业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应有水印,加盖的公章应为单位一级法人公章)。
四、申报要求
1.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系统审核通过后,导出带有水印的项目申报书,请各有关企业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科研诚信承诺书报送至江北新区自主创新服务中心(地址:凤滁路48号105窗口)。
2.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省厅申报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3.联系人:徐 佳025-88020854/025-58856850
附件: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2、《南京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3、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合作单位、项目主管部门)
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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