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5-20310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公告-宁江北新区预转〔2025〕21号 | ||
文 号: | 宁江北新区预转〔2025〕21号 | 关 键 词: | 长芦街道;农用地转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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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公告-宁江北新区预转〔2025〕21号
宁江北新区预转〔2025〕21号
中江南侧储备地块项目土地相关使用(权利)人:
为规范建设用地程序,加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中江南侧储备地块项目拟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以下简称农转用)∶
一、拟农转用范围
拟农用地转用地块位于长芦街道(土地位置四至详见附图),面积为0.0007公顷,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拟农转用目的
根据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申请出具中江南侧储备地块征地红线的复函》,本地块拟用于中江南侧储备地块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9日,由长芦街道办事处对拟农转用土地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上述范围内相关使用(权利)人予以支持和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农转用地块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附图:拟农转用土地范围图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