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5-21303 | 信息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其他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3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卫生;检查;医疗机构;执法;新区;健康;公示;工作;公共场所;美容场所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2024年,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新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局机关各工作办和委托执法单位卫生监督所执法证应持证32人,实际持证人32人,持证率100%;持有行政执法辅助工作证20人。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民政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养老、殡葬、社会组织等方面。
2024年,办理各类许可2257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4件,罚没款83.484万元;处理各类投诉举报216件,查办结案216件,办结率和反馈率100%。
二、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我局党工委通过组织职工收看党的二十大、聆听专家宣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等书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工作,加大相关领域执法力度,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政务公开。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我局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每年按新区要求“谁主管、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合同管理办法》,2024年共审核备案合同169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6余次。同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医疗卫生、低保信息、社会福利、救助供养、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信息,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191余条信息。
(三)加强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建设,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素养。
组织我局全体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开展专业知识网络课程学习,每人不少于30学时;积极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卫生监督能力提升培训学习,2024年累计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12余次,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内部培训6次。卫生监督员进行定期轮岗管理,增强综合执法能力,每季度开展行风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卫生监督员专业素质能力和职业道德修养。
三、2024年依法履职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覆盖所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领域,在“双随机”监督抽查、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工作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信用公示。重大执法案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每季度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稽查,形成稽查建议书,指导科室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积极参加市卫生监督所和综治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和案例交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实施差异化监管。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南京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监督〔2024〕3号)要求,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完成2024年度国家级和省级抽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任务共276件,立案处罚7件,抽查结果于11月在南京市江北新区官网公示。职业卫生双随机检查30件,已完成30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率,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的通知》,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公共场所、用人单位等计划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56件,已完成56件,开展单部门双随机任务5件,已完成5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已督促整改。
(三)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促进医疗卫生行业依法规范管理
1.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每季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累计监督监测出厂水8件、末梢水30件、二次供水10件,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在江北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对2家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开展汛期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对辖区内6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夏季,对辖区内28家游泳场所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大型商场、宾馆、游泳场所等27家公共场所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现场调查工作,累计对12家食品生产企业调查19份问卷。开展中高考考点周边住宿场所卫生保障,共监督检查16家。对宾馆、商场、车站等21家公共场所开展节日期间卫生专项检查。
2.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对19家预防接种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28家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对18家医疗机构开展控烟专项检查;联合环水局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和医院污水专项检查1次;联合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对提供助产服务的3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督查;联合公卫中心对8家成人预防接种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预防接种门诊专项检查;联合疾控中心对1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开展腹泻门诊专项检查;对5家痘医生美容店开展非法医美排查专项检查;对6家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专项检查;对6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检验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对31家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应用管理专项检查;对4家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专项检查。
3.学校卫生和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学校卫生和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189户次;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督查22家;开展学校卫生国家“双随机”工作,4家;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检查1家;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检查20家,分类综合评价20家;开展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省抽“双随机”2家,抽取1份经营单位的膏霜剂送市卫生监督所检测;对11所中高考考点、2所有住宿的高中开展专项检查,对考点学校的饮用水水质进行了监督抽检;开展联合“双随机”工作2家;开展托育机构、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双随机” 抽检工作,抽取5所托育机构、7所幼儿园和5所校外培训机构。
4.职业健康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放射监督检查45家;完成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90%的申报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已完成80余家,完成率65%;对辖区内年度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数超过20人的用人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已完成8家并督促问题整改;职业卫生先行区建设目前已经进入验收阶段。
(四)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依法办理各类卫生行政审批
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实施诊所备案制,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方便群众办事。2024年,窗口接受各项咨询2854次,办理各类卫生行政审批2257件,其中医疗机构执业登记239件,诊所备案62件,中医诊所备案16件,医师执业注册844件,护士执业注册893件,放射诊疗许可112件,涉水产品批件6件,饮用水卫生许可2件,医疗广告审批56件,精麻药品购用印鉴卡4件,母婴机构许可4件,母婴人员许可19件。行政许可信息于3个工作日内在市区两级信用统一归集和服务平台公示。
(五)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畅通投诉渠道,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整治非法医疗美容、非法行医乱象,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2024年,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16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类95件,医疗服务类111件,职业卫生类6件,消毒产品类3件,其他类1件。案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
(六)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卫生监管效率,实时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2019年以来,逐步在生活饮用水、游泳场所、医疗机构、大型商场等卫生监管领域实施在线监测项目,从传统现场监督向“互联网+监管”转变,先后建成了游泳场所游泳池水质在线监督监测项目(一期、二期)共13个监测点、二次供水水质在线监督监测项目共8个监测点、医疗机构及工矿企业放射性因素在线监督监测项目(一期、二期)共133个监测点,放射性因素在线监测达到全覆盖,2023年建成4家大型商场实施空气质量在线监测项目。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卫生指标,技术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共同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异常数据,指导监管对象及时处理和整改,实时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七)开展美容场所“信用+综合监管”,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根据宁卫监督便函〔2022〕22号《关于召开医疗美容行业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会议的通知》要求,创新开展美容场所“信用+综合监管”工作,整治非法医疗美容乱象。在行政审批及监督检查工作中,督促美容场所经营者签订《拒绝非法医疗美容承诺书》,发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折页,对美容场所经营者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教育,通过双随机监督抽查、查处投诉举报等方式对美容场所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2024年共签订承诺书90份,对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立案处罚8件,罚没金额27.448万元,处罚信息于3个工作日在信用南京平台进行公示,对被处罚的美容场所进行回头看检查,加强监管频次。通过多措并举,遏制非法医疗美容行为。
(八)推进移动执法,提升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
“双随机”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报送推进使用移动执法信息系统。2024年加强移动执法设备使用,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在现场检查中使用移动执法743家。
(九)开展卫生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法律法规意识。
加强打击非法行医、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食品安全标准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及卫生监管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法律意识和知晓率。开展线上卫生普法宣传,在向江北新区公卫、健康新江北、南京卫生监督等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宣传9次,线下普法宣传3次。
(十)依法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公示处罚信息。
办理各类卫生行政处罚案件44件,罚没款83.484万,其中公共场所类13件,罚没金额02.22万元;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类25件,罚没金额80.814万元。普通程序37件,简易程序5件,听证程序2件;其中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1件。行政处罚信息于3个工作日内在信用南京平台进行公示,每周报送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和江北新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完善制度体系。结合卫生健康、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工作实际,继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相关流程,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加大推进依法履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加强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及办案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现象;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科学高效的做好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审批备案管理工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卫生健康和民政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做好“两法衔接”,完善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同时,适时加强拓宽执法广度,化解新区矛盾,促进新区和谐,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四)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做到应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使群众及时了解卫生健康和民政系统各项法律法规,为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提供依据及指导。
(五)扎实做好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并不定期地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使工作人员、监管单位人员及群众及时了解卫生健康和民政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打击非法行医、公共场所卫生、养老、婚姻、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氛围。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