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5-27551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1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更正)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更正)公告;宁(江北新区)征补安置〔2024〕33号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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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勘测定界、现状调查调整,根据新勘测定界成果和现状调查结果,南京江北新区生物医药谷BPV-A-18地块项目拟征收土地部分地类面积发生变化,现我委对2024年5月20日发布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江北新区)征补安置〔2024〕33号)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土地现状(更正后)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更正后集体所有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盘城街道落桥社区马徐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847公顷(29.7705亩)。其中,农用地1.9847公顷(29.7705亩),含耕地1.7094公顷(25.6410亩);
2、拟征收盘城街道落桥社区上马徐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2175公顷(93.2625亩)。其中,农用地6.2175公顷(93.2625亩),含耕地5.0400公顷(75.6000亩);
3、拟征收盘城街道落桥社区上马徐组农民集体/王庄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44公顷(0.0660亩)。其中,农用地0.0001公顷(0.0015亩),含耕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043公顷(0.0645亩);
4、拟征收盘城街道落桥社区王庄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244公顷(4.8660亩)。其中,农用地0.3244公顷(4.8660亩),含耕地0.2542公顷(3.8130亩)。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njna.nanjing.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街道(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
2.上述更正内容以本公告为准,未更正内容以原公告为准。
特此更正。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苏公网安备 3201120200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