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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5-3387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05-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5年5月20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环评;拟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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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110580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成品罐组288U)改造项目

南京江北新区丰华路168

伊士曼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4128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丰华路168号,将罐区现有的二甲基乙酰胺(DMAC)产品储罐CTK-701设施改造成二甲基乙醇胺(DMAE)产品储罐及配套的灌装、槽车装车设施,并新增两台DMAE批量罐及其管道、输送泵及仪表等附属设施,以满足DMAE产品生产及贮存需求。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一)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检修维修及管道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储罐呼吸废气收集经二级水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8)排放;装车废气、灌装废气收集经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三)合理布局转移泵、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废油漆桶、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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