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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5-4260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06-2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5年6月24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环评;拟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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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110580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池助剂材料应用技术开发项目

南京江北新区宁六路606B

南京瑞固聚合物有限公司

江苏苏科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60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宁六路606B栋,涂布机、搅拌机、辊压机、等实验室设备,建设研发实验室,用于新能源电池正、负极片产品的开发及正负极浆料粘度测试、正负极浆料粘度力测试、粘结强度测试、抗折抗压强度测试流动度测试。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一)项目排水系统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进行 设计,并做好与新材料科技园研发中心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初次清洗废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后段清洗废水、测试废水、循环冷却水、去离子水浓水和生活污水经研发中心一期、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正极涂布辊压废气收集经“二级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FQ-05)排放;正极样品检测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B-4#)排放;投料废气由移动式集尘器收集处理;焊接废气由设备自带收尘装置收集处理。称料混合废气在集尘罩内沉降。落实各项无组织废气排放处理措施。

(三)合理布局风机、搅拌机、辊压机、球磨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废液、首次清洗废液、废样品、废试剂瓶、吸收废液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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