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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5-44488 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部门文件 / 公告
发布机构: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5-06-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不动产;不动产权利;不动产交易;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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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规划资源发〔2023〕111号)及江北新区《关于印发<关于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动产“登记难”的处置意见>的通知》(宁新区管发〔2024〕19号)文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1号南京江北新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5-56682011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长芦街道办事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合区长丰路与环科路交叉口东160米

320116005005GB00159W00000000

1069.4平方米

公园与绿地

    附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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