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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5-6119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09-0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5年9月5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环评;拟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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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110580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吨戊唑醇、500吨嘧菌酯、500吨噻嗪酮及500吨氰烯菌胺原药项目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长丰河路269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4615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长丰河路269号,依托现有的一车间、二车间及干燥车间,购置戊唑醇原药、嘧菌酯、噻嗪酮原药及氰烯菌胺原药配套生产设备;将三车间的氰烯菌酯制剂生产线中的粉碎工序转移至现有空置的干燥车间,并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拆除现有食堂,在原址新建配套原辅料仓库。项目建成后,将形成500/年戊唑醇原药、500/年嘧菌酯原药、500/年噻嗪酮原药及500/年氰烯菌胺原药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

  (一)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本项目高盐工艺废水经车间预处理装置(共2套,其中一车间现有1套设计能力10t/d,二车间新建1套设计能力11t/d;处理工艺为“蒸发+离心”)预处理后与其他低浓度废水混合,经厂内污水站“物化处理”工段处理,出水再与分析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在综合调节池混合,经“生化处理”工段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氰烯菌胺、戊唑醇、嘧菌酯、噻嗪酮原药生产线的工艺废气、二车间新增高盐废水预处理装置废气和干燥车间烘干包装废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二级活性炭吸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干燥车间氰烯菌酯制剂粉碎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一车间高盐废水预处理装置废气依托现有“一级碱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二级碱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危废库废气依托现有“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原料库废气经新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上经处理的废气混合,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分析实验室废气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工艺蒸馏釜残、废盐泥、废农药、实验废液、废试剂、废试剂瓶、废包装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活性炭蒸汽脱附冷凝废液、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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