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5-61839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09-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5年9月9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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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110580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强度汽车弹簧钢丝建设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新化802号江苏省沿江物流有限公司 | 江苏华晟智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凯泽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496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新化802号江苏省沿江物流有限公司内,租赁面积5779平方米,购置拉丝机、线材抛丸机等设备,建设高强度汽车弹簧钢丝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弹簧钢丝3万吨。项目总投资54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入桥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抛丸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淬废气收集经文丘里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落实《报告表》对无组织废气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合理布局拉丝机、抛丸机、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喷淋废液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拉丝模、废钢丸、废渣、废钢丝、边角料、收尘、不合格品、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废抹布和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