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精制药高新技术产业化扩建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罐区南路39号 | 南京海润医药有限公司 | 江苏苏科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4〕415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罐区南路39号,在现有厂区内新建精制药生产车间,并配套相应的危化品仓库及辅助设施,建设1条ASK120067新药(利厄替尼)生产线和1条奈玛特韦生产线。建成后,年产ASK120067新药(利厄替尼)960kg、奈玛特韦1998kg。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2.8万元。 | (一)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碱洗塔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物化处理单位预处理后,与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混合进生化处理单元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新增生产线产生的反应釜废气、浓缩、干燥、过滤、离心、蒸馏、反应釜清洗蒸馏等废气收集经“二级碱洗+除雾+大孔树脂吸附”装置处理;投料、配料、粉筛、反应釜清洗搅拌废气、柱层析废气经新建“高效过滤器+碱洗+水洗+除雾+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上述废气混合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质检室废气收集经现有1套“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9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站废气和危废库废气收集经“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过后,经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风机、泵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母液、脱色干燥滤渣、废有机溶剂、废原辅料、废药品、水处理污泥、其他废溶剂、废包装材料(接触药品)、废气处理废树脂、废活性炭、废聚酯覆膜滤筒、废铅酸电池、在线监测废液、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2 | 南京宏川园区公共管廊新增外输管道项目 |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外输管道依托园区以及扬巴现有管廊 | 南京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260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外输管道依托园区以及扬巴现有管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新建一根自扬巴至宏川石化的丙烯酸丁酯管线,由宏川石化界外新材料科技园公共管廊5778#柱至5648#柱,再经皇厂河管廊接入扬巴中央罐区(界区),长度约3000米,管线规格为DN100,设计压力1.6MPa,设计流量35t/h,年输送量6至8万吨;(二)新建一根自宏川石化至扬巴的醋酸乙烯酯管线,由宏川石化界外新材料科技园公共管廊5778#柱至5648#柱,再经皇厂河管廊接入扬巴中央罐区(界区),长度约3000米,管线规格为DN100,设计压力1.6MPa,设计流量35t/h,年输送量4至6万吨;(三)利用宏川石化原700#罐区至塞拉尼斯长度约7公里的醋酸乙酯输送管线,在新材料科技园物流中心管廊段2268#柱处新增瓦克管廊段4401#柱至瓦克化学公司界区约400米管线,外输管线总长7400米,管线规格为DN100,设计压力1.6MPa,设计流量25t/h,年输送量达4万吨。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管廊占地,不涉及厂区内主体结构变化。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 | (一)按《报告书》所述,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施工阶段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的排水设施,接入博瑞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期试压废水经宏川石化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接入博瑞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三)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油漆刷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四)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