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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5-66682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科技工作 / 通知
发布机构:    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9-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生物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科技计划;创新生物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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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生物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生物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160号)通知,现就江北新区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

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生物药”项目指南、申报要求、实施期限等具体事项详见附件1。

二、组织方式

1.本年度“创新生物药”项目按照“重点领域攻关方向”“新一代多肽、蛋白和抗体药物研发”“新型细胞治疗药物开发”“肝外靶向递送系统关键技术以及核酸药物研发”“前沿技术前瞻布局以及关键核心仪器设备、药用辅料和耗材的攻关与产业化”等五部分,共设立21个指南方向。

2.实行无纸化申报。企业登录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进行项目申报,有原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的需进行绑定,主管部门选择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局。在线填写项目申报材料,根据申报书模板编辑上传PDF申报书作为存档材料,确保PDF材料内容与线上填写内容一致,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3.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5年拟立项目将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由新区科创局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申报表、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材料须一致。

4.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创新生物药”项目,同一企业已获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不得将相同研究内容再次申报。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5.各产业平台、街道按照要求认真组织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生物药”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质量,根据申报情况形成推荐函并盖章(附件2)。

6.企业网上申报及平台街道推荐函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华  88020852,58856873

        曹亚陆  88029535


附件:1.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生物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2.推荐函(模板)


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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