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5-73222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公示公告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10-2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二项)整改情况公示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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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两高”项目违规问题依然存在,南化公司硫酸装置安全和质量提升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擅自开工建设,新瀚新材料公司芳香酮项目已部分投产但能耗指标未落实。
二、实施主体/责任单位
江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整改目标
南化公司落实节能审查意见,新瀚公司落实项目能耗指标。
四、整改时限
2024年9月底前
五、整改措施
(一) 推进南化公司严格按照“两高”项目节能审查要求,取得硫酸装置安全和质量提升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二)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推进新瀚新材料公司严格按照“两高”项目节能审查要求及“能耗双控”政策相关要求落实芳香酮项目能耗指标。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4年4月8日,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局按规定对南化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2024年4月30日,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2024年5月8日,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组织专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已完成整改通知的各项要求。
(二)2024年5月11日,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按规定对新瀚新材料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2024年7月22日,新瀚新材料公司与扬子石化签订13343吨标准煤(等价值)可转移能源消费量协议。2024年9月9日,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组织专家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已完成整改通知的各项要求。
(三)2025年10月15日,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南京市工信局等部门召开第二项整改任务专家验收评审会,经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审核项目整改台账,确认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达到整改目标。验收单位同意通过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10日)向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88029605
电子邮箱:jbxqzihuan@163.com
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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