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5-75163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10-3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江北新区2025年度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社会组织抽查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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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和省市民政部门工作要求,我局将对全区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社会组织常规抽查30家,名单见附件1。
二、抽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一)检查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20日。
(二)时间安排:由工作人员根据注册地址提前通知。
(三)执法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抽查内容
(一)财务状况。重点检查社会组织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情况,是否存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侵占、私分或者挪用资产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情况。原则上检查2024年度财务状况,有特殊情况的向前追溯。财务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
(二)社会组织活动情况。开展的活动是否以章程为依据。
(三)换届情况。是否依照章程按期换届。
(四)变更情况。地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是否发生变更,与登记证书是否一致。
(五)负责人情况。社会组织负责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抽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一)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原件;分支机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及财务报表;
(三)社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情况;
(四)各项规章制度;
(五)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
(六)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五、抽查结果
(一)结果公示。11月底前在江北新区官网将抽查结果按照抽查内容进行公示。
(二)结果运用。检查结果将作为社会组织评估、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果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评优评先等工作的参考因素;抽查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并将失信记录及时录入同级信用信息平台;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六、其他事项
抽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或财务检查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提出,由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请各社会组织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附件1:社会组织常规抽查名单
附件2: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名单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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