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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5-7686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11-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5年11月12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环评;拟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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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110580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4000/年半导体材料项目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潘姚路19

江苏德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1189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潘姚路19号现有EO厂内,拟建设一套半导体材料生产装置,包含纯化装置区、混配线、槽车装卸车站、原料产品罐区,拆除原丙类仓库新建乙类仓库,在综合楼一楼南侧部分区域设立控制室和检测中心,其他相关公辅设施依托现有。项目实施后,实现年产DN06SE5A300吨,DN06SE5B700吨,DN06SE5C300吨,DN06SE5D200吨,DN06SE5E300吨,DN06SE5F200吨,DN06SE5G300吨,DN06SE5H200吨,DN06SE5K1000吨,DN06SE5L500吨(折纯)。项目总投资42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万元。

(一)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进入生化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12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预沉水解+一级厌氧+两级好氧生化”)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循环冷却装置排水、中水回用装置排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半导体材料生产装置生产废气、原料产品罐区废气收集经水洗塔水洗后,与乙二醇罐区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危废库废气混合经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检测中心废气收集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落实《报告书》中各项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异味影响。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机泵、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项目产生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未沾染污染物的包装材料、废托盘、废纯水柱、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委外妥善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2

年产3050吨农药技改项目(一期工程)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3B-3-2地块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278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3B-3-2地块,对公司新厂区现有七、九等车间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增加自控仪表阀门、调整工艺管线并优化工艺流程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在九车间年新增咪唑烟酸原药1500吨,七车间年新增氟吡菌酰胺原药500吨,同时对七车间年产300吨氟酰脲原药装置进行还原工段改造,不新增产能。一期项目不涉及副产品的生产,二期工程另行评价。一期项目总投资4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一)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中含甲苯/卤代烃废水经物化单元“流化床微电解+高效催化氧化+中和沉淀”预处理,含DMAC废水进行碱解预处理与其他综合废水在生化调节池混合后,再经生化单元“水解酸化+A2/O处理;液中焚烧炉和RTO装置排水经除氟单元处理后检测全盐量指标,当全盐量低于10000mg/L时,直接进入排水池,当全盐量不低于10000mg/L时,出水进入MVR装置进行处理;上述经预处理后的废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七车间氟酰脲装置含二氯乙烷废气经“两级降膜水洗+两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树脂吸附脱附”装置预处理,七车间氟酰脲装置其他工艺废气经四级水洗装置预处理,七车间树脂吸附脱附装置脱附废气经树脂吸附脱附预处理;七车间氟吡菌酰胺装置含氯化氢、邻三氟甲基苯甲酰胺废气经“两级降膜水洗+两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装置预处理,七车间氟吡菌酰胺装置含尘工艺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预处理后与七车间氟吡菌酰胺装置其他工艺废气混合经四级水洗装置预处理;九车间咪唑烟酸装置含二氯甲烷废气经“一级碱吸收+四级水吸收+树脂吸附脱附”装置预处理,九车间咪唑烟酸装置含尘工艺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预处理后与九车间咪唑烟酸装置其他工艺废气混合经“三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装置预处理,九车间树脂吸附脱附装置脱附废气经树脂吸附脱附装置预处理;三效蒸发装置蒸发除盐废气经“一级水洗+液封”装置预处理;甲类罐区中无机储罐废气经一级水洗装置预处理,有机储罐废气经液封装置预处理;丙类罐区有机储罐废气经液封装置预处理,上述经预处理后的废气与污水处理站物化处理废气、水解酸化处理废气混合经“碱洗+RTO焚烧+急冷+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DA050)排放。

七车间氟酰脲装置含尘工艺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预处理后,与七车间集气罩收集废气混合经“一级水吸收+车间综合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8米高排气筒(DA051)排放。九车间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级水吸收+车间综合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66)排放。三效蒸发装置区废气经“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54)排放。液中焚烧炉装置产生废气经“SNCR+浸没急冷(含碱洗)+文丘里(含碱洗)+湿电除尘+SCR(备用单元)”装置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DA049)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经“碱洗+一体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55)排放。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泵、离心机、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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