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6-00290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解读材料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11-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京江北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生物医药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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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江苏省《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南京市相关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培育生物医药新质生产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端化、规模化、融合化发展,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南京江北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
生命健康产业是江北新区“2+4+N”现代化产业体系中4大新兴产业之一。近年来,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南京生物医药分中心落地,东南大学大医科入驻、与中国药科大学共建江北创新中心、与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战略合作,南京生物医药谷综合竞争力跃升至全国第八位,亟需加大高质量科技供给和政策支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1.《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意见》(苏发〔2024〕15号)
2.《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规〔2025〕4号)
3.《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苏政发〔2025〕71号)
4.《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宁委发〔2025〕5号)
5.《南京市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宁政办发〔2025〕8号)
6.《南京江北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新区管规字〔2023〕3号)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紧跟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省、市相关要求、政策措施等,在政策体系和主要内容上,注重对2023版《南京江北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衔接和拓展深化。具体包括三个方面14条政策举措,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促进研发创新。围绕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创新药物研发、支持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支持新赛道研发方面提出4条政策举措,进一步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科技创新。
二是提升产业能级。围绕支持产业化项目建设、支持重点品种发展、支持创新成果应用、支持海外市场拓展、支持收并购发展、支持委托生产方面提出6条政策举措,进一步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培优育强、提质增效。
三是增强服务赋能。围绕支持服务能力提升、支持临床资源供给、支持融资发展、支持专业活动举办方面提出4条政策举措,为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协同赋能、联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生效时间
本政策适用于南京江北新区直管区,自2025年9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9月25日。


苏公网安备 3201120200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