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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03348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政策解读 /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12-0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南京江北新区促进数字广告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数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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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江北新区促进数字广告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必要性

广告产业作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在拉动经济、促进消费、塑造品牌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近年来,随着AI、大模型、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兴起,广告产业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数字广告成为推动广告产业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

2024年12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意见》,明确:“高质量建设江苏数字广告产业集聚区。”2025年2月,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江苏数字广告产业集聚区建设。”4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支持江北新区引进培育优质数字广告企业,高质量建设江苏数字广告产业集聚区。”为进一步推进江苏数字广告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江北新区管委会制定了《南京江北新区数字广告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大项目招引力度,推动壮大数字广告产业市场规模。

二、制定依据

1. 《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意见》

2.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宁委发〔2025〕5号)

3. 《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措施》(苏市监办〔2025〕47号)

三、主要内容

政策适用于依法在江北新区经营的,信用记录良好,从事数字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监测和传播技术服务等业务的企业,包含直播电商、数字科技、数据运营、AI营销等“泛广告”企业和行业组织。共有10条扶持政策和4条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0条扶持政策为:一是载体支持。对优质数字广告企业,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给予载体支持。对首次创办的,给予创业者一次性补贴。二是研发支持。企业在数字广告领域有突破性技术研究的,按投资额给予资助。企业自主研发数字广告行业大模型,给予相应资助。三是算力支持。对使用智算的数字广告企业,提供算力券支持。四是资金支持。按照企业年度实际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给予资金支持。五是发展支持。企业年营收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时,给予一定运营奖励,此后每年给予增量奖励。六是贷款支持。企业用于生产经营发生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七是人才支持。支持企业培养AI创意设计师、AI营销策划师、AI广告运营师等数字广告人才,给予一定奖励。八是活动支持。支持企业举办活动,按活动实际支出给予相应补贴。九是品牌营销支持。鼓励优秀的广告作品、文创产品和广告服务走向海外市场,按海外营销投入给予奖励。支持广告赋能本土产业发展,对广告主按营销投入给予支持。十是应用开发支持。支持企业运用开源系统开展数字营销,对首次通过原生应用认证并上架的营销生态产品,给予一定奖励。

4条保障措施为:一是鼓励知名数字广告行业组织和机构入驻,给予相应落地支持。二是建设省级广告综合服务中心等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组建数字广告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四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引导企业健康合规发展。

四、生效时间

    本文件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至2028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市、新区出台相关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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