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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08765 信息分类:    其他 / 征收土地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6-01-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更正公告(第二次)
文  号:     关 键 词:       ;国有土地;工程项目;农用地;张店;枢纽;国道;公告内容;江浦街道;土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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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第二次)

我区于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新建辅道工程项目《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公告》(宁浦预转〔2024〕14号),因项目启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现对上述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拟农转用范围(更正后)

拟农转用地块位于江浦街道(四至范围为∶详见附图),面积为3.4267公顷,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除上述更正外,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新建辅道工程项目《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公告》(宁浦预转〔2024〕14号)的其他内容按原公告执行,若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7日。

特此更正。

附图:拟农转用土地范围图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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