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6-08765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征收土地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6-01-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更正公告(第二次)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国有土地;工程项目;农用地;张店;枢纽;国道;公告内容;江浦街道;土地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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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第二次)
我区于2024年7月26日发布的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新建辅道工程项目《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公告》(宁浦预转〔2024〕14号),因项目启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现对上述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拟农转用范围(更正后)
拟农转用地块位于江浦街道(四至范围为∶详见附图),面积为3.4267公顷,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除上述更正外,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新建辅道工程项目《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公告》(宁浦预转〔2024〕14号)的其他内容按原公告执行,若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7日。
特此更正。
附图:拟农转用土地范围图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苏公网安备 3201120200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