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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08768 信息分类:    其他 / 征收土地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6-01-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公告(宁浦预转〔2026〕2-1号)
文  号:     关 键 词:       ;国家高速公路;江浦街道;农用地;地块;九江;工商营业执照;土地现状调查;法律法规;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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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公告(宁浦预转〔2026〕2-1号)

G4231南京至九江国家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界段项目土地相关使用(权利)人:

为规范建设用地程序,加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G4231南京至九江国家高速公路高旺至苏皖界段项目拟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以下简称农转用)∶

一、拟农转用范围

拟农转用地块位于江浦街道(四至范围为∶详见附图),面积为0.1784公顷,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本公告下发后,由江浦街道对拟农转用土地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上述范围内相关使用(权利)人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农转用地块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附图:拟农转用土地范围图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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