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6-14283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社会保险信息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民生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拟核批享受2025年第四季度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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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核批享受2025年第四季度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2025〕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人社部门审批,拟核批享受2025年第四季度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公示期7个工作日(3月2日-3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联系地址: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劳动大厦208办公室,联系电话:58152112。
附件:拟核批享受2025年第四季度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名单。
南京市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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