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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14283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 / 社会保险信息 / 公告
发布机构:    民生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6-03-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拟核批享受2025年第四季度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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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核批享受2025年第四季度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2025〕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人社部门审批,拟核批享受2025年第四季度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公示期7个工作日(3月2日-3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联系地址: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劳动大厦208办公室,联系电话:58152112。

附件:拟核批享受2025年第四季度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名单。

南京市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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