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16331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食品安全监管 /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3-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
文  号:     关 键 词:    食品安全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关于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大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理,着力解决网络餐饮领域“幽灵外卖”、资质造假、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新区外卖“放心指数”,切实守牢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渠道

1. 电话反映:12315、12345;

2. 网络反映: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三、征集范围

江北新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含其分支机构、代理机构),以及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含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重点征集以下线索:

(一)经营资质不合法

存在无证、假证、出借或借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资质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证载明地址不一致,或存在“一证多用”“幽灵外卖”等行为。

(二)信息公示不透明

未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等资质信息,或公示信息模糊、无法辨认;展示的店铺门头、内部环境、菜品图片与实际状况严重不符,存在“美颜”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三)卫生环境及操作不达标

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食材采购未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采购或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未按照储存条件存放食材。

(四)人员管理不规范

未开展每日健康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和造假,以及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仍在岗操作等行为。

(五)配送过程不卫生

餐饮包装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未使用“食安封签”或封签破损,存在开启痕迹以及送餐容器不卫生等情况。

(六)其他问题线索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征集须知

1. 反映内容尽量详实,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店铺名称(平台显示名称及实体店招牌)和地址、入驻的网络餐饮平台、违法事实描述,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订单截图、照片、视频等),以便核查处置。

2. 反映人应对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恶意干扰经营秩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 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反映人个人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监督,积极反映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核查处置,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1日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