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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19338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 / 公告
发布机构:    建设与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26-03-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浦口区2026年3月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信息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公示;公共租赁住房;规定标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中心;住房建筑面积;城镇户口;公示内容;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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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2026年3月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信息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浦口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浦政发〔2015175号)要求,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浦口区常住城镇户口满5年;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四)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现将许*富等4户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媒体:南京日报

公示地点:“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njna.nanjing.gov.cn/   

浦口区象山路1号宜居房产超市一楼大厅

公示时间:10天(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 4日)

在公示期内,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均可举报。

举报电话:025-58550609;025-58550612

监督电话:025-58283991

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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