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6-22385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公示公告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政法工作部(综合治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4-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向李素琴送达《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行政复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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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李素琴送达《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的公告
李素琴:
你不服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2026年3月19日举报南京德福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事项不予立案的行政行为,于2026年3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决定不予以受理,并于3月31日作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宁浦政行复不〔2026〕24号),当日通过ems(邮寄号:1372398964414)向你邮寄送达该决定书。因该邮件派送失败被退信处理,4月7日本机关收到退信。为再次向你送达,本机关分别于2026年4月7日、4月8日、4月9日向你致电,均无法接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宁浦政行复不〔2026〕24号)。
详情见附件。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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