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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2819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政策解读 / 其他
发布机构:    政法工作部(综合治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5-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6年度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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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一、编制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综合部、政法工作部组织编制了《2026年度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编制标准

编制《目录》时,主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二是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三是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编制过程

2026年初,政法工作部组织相关单位围绕公共服务、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领域,研究提出拟列入今年《目录》的重大决策建议事项,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研究论证,最终确定入选《目录》事项。

四、主要内容

列入《目录》事项共计1件:经济发展局承办的《制定〈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相关链接:关于公布2026年度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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