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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3126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发布机构:    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6-05-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26年5月25日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  号:     关 键 词:    环评;拟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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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我办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8110580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292号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

南京江北新区华康路122号加速器四期05

南京维立志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6416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华康路122号加速器四期05栋二层,建设ADC研发实验室、研发实验室以及QS实验室,进行ADC偶联实验、理化/活性检测和药理检测。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生产。项目总投资189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一)项目首次清洗废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后道清洗废水、器皿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经现有污水站处理,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达接管要求后,接管排入盘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项目抗体前处理、抗体偶联反应和溶液配制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2米高排气筒(FQ-2)排放;抗体偶联反应产生的气溶胶收集经BIBO高效过滤吸附处理后排放;实验检测产生的生物气溶胶收集经生物安全柜过滤处理。

(三)合理布局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废物、废过滤器(超滤纯化)、废滤液、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过滤器(废气处理)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包材和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收集综合利用。

2

公用工程优化改造项目

南京江北新区罐区南路149

巴斯夫特性化学品(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6857号)位于南京江北新区罐区南路149号,新增一套液氮系统、管廊及相关配套设施,该系统包含2台液氮储罐,建成后单台储罐罐容为15m3、供气能力约为1000Nm3/h,保障厂区氮气平稳供应。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一)施工期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收集至现有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二)加强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扬尘管理,施工期所用涂料选用低VOCs含量涂料,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施工期须使用低噪声工程机械,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施工产生的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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