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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100MB0118949R/2026-31777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行政执法 / 其他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5-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典型案例
文  号:     关 键 词:    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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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典型案例

为推动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紧盯重点风险、薄弱环节,坚决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现集中向社会曝光相关典型案例,希望各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有效管控风险,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案例一:江苏某安装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案

2026年2月6日,根据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工单内容,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南京某药业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抽查其动火安全作业票,作业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作业单位为江苏某安装公司,作业人员为朱某某,作业内容为支架焊接,动火方式为电焊、切割。经应急管理部官网查询,确认作业人朱某某未持有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江苏某安装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对江苏某安装公司作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南京某化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案

2026年3月6日,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对南京某化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耙干区域西侧有一处脚手架,搭设作业人为该公司员工王某。经应急管理部官网查询,确认王某未取得操作项目为登高架设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对该化工公司作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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