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20100MB0118949R/2026-39159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涉农补贴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长芦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6-06-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申报长芦街道2026年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服务组织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农业服务;病虫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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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农业服务组织:
为切实做好重大病虫防控,提高防控效率和效果,提升病虫害科学防控水平和应急防控工作能力,根据新区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相关农业服务组织要认真做好长芦街道2026年度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服务组织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办法:
补助对象:在长芦街道范围内实施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的服务组织以及与专业化服务组织签订水稻病虫防治协议的农户。
补助标准:每亩防治用工补助22元,其中专业化服务组织每亩补助7元,农户每亩补助15元。
补助环节:补助资金由街道划拨给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农户补助部分由服务组织直接减免或返还农户。
二、申报要求:(1)具备一定的经验与服务能力,申报的服务组织必须市场化运作,一次性服务能力必须在2000亩以上;(2)具备有力的技术支撑,服务组织有一定比例的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能在植保部门统一指导下开展病虫害全程承包服务;(3)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无重大服务责任纠纷,街道将优先安排“星级服务组织”“五有五好服务组织”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
三、申报材料: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人员、植保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申报表》。
四、申报时间与地点:7月7日前各相关农业服务组织将相关材料报至长芦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方水路167号304室),逾期一律不再受理。街道将根据申报的具体情况严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人:顾佳艳;联系方式:15062231125。
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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